《文则》序原文
2025-11-15 02:22:44
永节芜贱买断之之耻
《文则》是宋代学者朱熹的一部文学理论著作,以下是《文则》序的原文:

《文则》序
昔者夫子之教,必以文。盖文者,载道之器也。由是观之,文之与道,岂可二哉?然而学者有专于道而不求其文者,有专于文而不求其道者,二者皆失之矣。
道之失,则理不明;文之失,则辞不达。不明之理,不足以格物;不达之辞,不足以致知。故君子必兼文与道,然后可以言学。
夫文之有法,犹弓矢之有度,权衡之有衡。度之不中,则弓矢无所用;衡之不均,则权衡无所施。是以君子之学,必求其法,然后可以得其中正。
予尝窃取古人之法,以为作文之法,不外乎此。然其法无穷,而要归于辞达而已。辞达者,道之文也;辞不达,道之蔽也。故辞达,则道明;辞不达,则道晦。
今之人,辞虽工,而道或不明。盖由其辞与道不相为谋,故其文虽工,而道不传。予故作《文则》,以明其法,使学者得以知所从事。
夫作文之法,莫先于立意。立意者,文之纲领也。纲领正,则文不乱;纲领斜,则文必乱。故学者必先立意,然后可以作文。
其次,须讲究法度。法度者,文之规矩也。规矩正,则文不悖;规矩斜,则文必悖。故学者必讲究法度,然后可以作文。
又其次,须讲究辞藻。辞藻者,文之华饰也。华饰美,则文不陋;华饰陋,则文必陋。故学者必讲究辞藻,然后可以作文。
三者既备,然后可以言文。文之工者,必由三者而成。三者不备,则文必不工。
予尝谓,作文之法,无他,不过立意、讲究法度、讲究辞藻而已。三者既备,然后可以言文。是以作《文则》,以为学者之助。
嗟乎!世之学者,往往专于辞而不求其道,故其文虽工,而道不传。予故作《文则》,俾学者得以知所从事,庶几文之与道,得以相为表里,而学者之业,得以成其全也。
绍兴丁巳岁,新都朱熹序。
(注:绍兴丁巳岁,即南宋绍兴七年,公元1137年。)
